最近兩天,唐山市的鋼鐵企業,陸續收到來自唐山市環保局的一份《關于落實空氣重污染日污染物減排措施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重污染行業鋼鐵、水泥、焦化、電力等相關企業在唐山市出現空氣重污染日時,要采取限產、停產措施,以減輕空氣污染。
在此之前,唐山市已經對該市首批199家嚴重污染企業及落后裝備予以關停取締,其中也包括鋼鐵企業的落后裝備,并計劃在8月底啟動第二批污染企業關停取締工作。
今年以來,河北省對省內各企業的污染治理工作檢查力度明顯加大,但仍有企業“陽奉陰違”,執行效果的可持續性還有待觀察。此外,如果按照最新收到的《通知》要求,在空氣重污染日時對企業采取限產、停產措施,則又可能會令企業陷入被“一刀切”的尷尬。
其實沒有脫硫設備的燒結機早就在淘汰范圍之內,如果到現在有企業存在這樣的問題,說明此前幾年的環保監察執行效果就沒有到位。事實上,從河北環保風暴開始以來,唐山地區高爐開工率依舊穩定在較高水平(90%以上),當前鋼廠仍有利潤空間,導致企業對環保整風多半在敷衍。
環保風越吹越強,各鋼企應對措施不一,部分企業考慮成本難降,仍然存在暗下開工的現象。在此情況之下,環保整治難以到位,鋼企減產減排依舊被動。因此環保新規應該更加細化,嚴格懲處違規并追責到個人,量化排放的指標,提高環保設施的實際利用率和可開動率,才能促進落后產能的淘汰以及加快企業的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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