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簡稱《方案》)日前發布。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今天(17日)對記者表示,今年的《方案》更加強化依法依規,堅決反對“一刀切”。
“《方案》中,強制性錯峰生產、大范圍停工停產等要求一律沒有涉及,堅決反對‘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這位負責人說。
雖然近年來我國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但重點區域秋冬季期間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嚴峻。環境部門多年的監測結果顯示,秋冬季PM2.5平均濃度是其他季節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數占全年90%以上,
這位負責人介紹,與去年相比,今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秋冬季攻堅方案總體思路是一貫的,聚焦影響秋冬季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的主要矛盾和關鍵問題,立足于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調整優化,強調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強調標本兼治、綜合施策。
“措施的主要變化體現在三個方面。”這位負責人說,今年的《方案》更加強化依法依規,堅決反對“一刀切”。《方案》中,強制性錯峰生產、大范圍停工停產等要求一律沒有涉及,堅決反對“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嚴格依法依規,做好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各項工作。
此外,《方案》更加突出科學施策。實施差異化應急管理,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達到A級的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可不采取減排措施,B級企業適當少采取減排措施。推動工業企業深度治理,加強對地方和企業的差別化指導,結合本地產業特征、發展定位等,確定治理方案。
對于今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各城市秋冬季攻堅目標是如何確定的問題,這位負責人介紹,主要是依據各城市上個秋冬季PM2.5濃度值與過去兩個秋冬季累計下降幅度分別進行分檔,設定各檔改善目標,上個秋冬季PM2.5濃度越高、累計下降幅度越小、本秋冬季目標越高。
同時,適當考慮各城市減排潛力,污染重的多削減,改善幅度小的多削減,重點城市多削減。三項改善目標之和作為城市的空氣質量總目標。在各城市2018-2019秋冬季重污染天數的基礎上,各城市重污染天數下降幅度等同于PM2.5濃度下降幅度,設定重污染天數目標。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PM2.5濃度同比下降4%左右,重污染天數同比下降6%。
以往的經驗表明,清潔取暖是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改善空氣質量最關鍵的舉措,對降低PM2.5濃度的貢獻率達1/3以上。對于公眾關心的今年在保障農村居民清潔取暖和溫暖過冬方面有哪些考慮的問題,這位負責人表示,將堅持以供定需、以氣定改,根據天然氣簽訂合同量確定“煤改氣”戶數;堅持因地制宜、多元施策,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堅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在新的取暖方式沒有穩定供應前,原有取暖設施不予拆除。”